近日,中心放射性廢物管理立法研究課題組在基地組織召開2020年第二次專題研討會。來自全國人大環資委、生態環境部、中核集團、海軍研究院核化安全研究所、中國核電工程公司等單位的專家參加了此次會議,中心首席專家劉新華及課題組相關人員參會。

會議聽取了中心課題組關于立法中放射性廢物管理職責分工相關考慮和制度設計的匯報。與會專家針對放射性廢物管理中的安全責任、經濟責任、民事責任、刑事責任、行政責任的界定與內涵,以及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部門、地方政府、放射性廢物產生和持有單位等相關主體的責任與職責劃分問題進行了深入討論,并對放射性廢物管理法草案條文修改提出了諸多建設性建議。
從法律角度厘清各方責任是放射性廢物管理法的重要內容,本次會議進一步完善了放射性廢物管理法草案的相關條款,對推進放射性廢物管理法研究工作具有重要意義。
免責聲明:本網轉載自合作媒體、機構或其他網站的信息,登載此文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本網所有信息僅供參考,不做交易和服務的根據。本網內容如有侵權或其它問題請及時告之,本網將及時修改或刪除。凡以任何方式登錄本網站或直接、間接使用本網站資料者,視為自愿接受本網站聲明的約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