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11月18日,寧德核電廠計劃執行1號機組廢液排放系統暫存罐排放。開始執行排放后,發現廢液排放系統流量監測儀表顯示的排放流量與手動計算的排放流量相比明顯偏低,立即中止排放。
營運單位本次實際排放,在該排放時間段內瞬時排放流量高于計劃排放流量限值。但經化學專業取樣分析,排放前后相關參數指標滿足國家標準。
上述事件滿足《核動力廠營運單位核安全報告規定》中運行階段事件報告準則“(十二)其他事件”的要求,將按照運行事件進行報告。根據《國際核與輻射事件分級手冊》,該運行事件被界定為0級事件。
免責聲明:本網轉載自合作媒體、機構或其他網站的信息,登載此文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本網所有信息僅供參考,不做交易和服務的根據。本網內容如有侵權或其它問題請及時告之,本網將及時修改或刪除。凡以任何方式登錄本網站或直接、間接使用本網站資料者,視為自愿接受本網站聲明的約束。

